新疆盐湖制盐公司盐湖石盐芒硝矿顺利通过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审核
高标准推进
近日,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东盐湖石盐芒硝矿正式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标志着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绿色开发融合发展上迈出关键一步。
为积极响应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公司于2025年6月中旬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通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专业力量撰写实施方案与评估材料,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创建过程中,公司围绕生态修复保护、矿产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降耗、安全生产管控等核心维度,严格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多层级审核
经多层级严格审核,公司矿山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组审核,11月18日完成初选,11月19日至25日进入第三批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公示阶段,并最终于12月8日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5年第5号公告正式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是自治区对公司绿色发展理念、建设举措及实践成效的充分认可。绿色矿山的获取是公司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之后,再次获取的一张“绿色名片”!
未来,盐湖制盐公司将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推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为新疆区域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