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盐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经营质量安全治理和风险排查,有效维护食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民吃上安全盐、放心盐,近日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食盐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以辖区食盐配送单位、各类食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为检查对象。一是查经营户资质情况;二是查食盐零售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制度,食盐的贮存、运输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销售散装食盐,是否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加碘食盐是否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碘含量及标注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三是查食盐使用单位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食盐加工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采购、贮存、食用散装食盐等。
同时,监管人员向经营者积极宣传讲解了《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盐经营行为。
经检查,发现食盐配送单位现阶段已不再经营,准备移交国资委部门,个别零售单位未张贴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等问题,监管人员要求经营者当场立即改正。截止目前,共检查食盐配送单位1家、食盐零售单位 54家、养老机构食堂1家、学校食堂10家、医疗机构食堂2家、餐饮服务单位49家、食品加工用盐单位2家,暂未发现不符合碘含量标准的食盐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违法违规现象。
下一步,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持续开展食盐市场监督检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全旗百姓吃上“放心盐”。